(介紹詳見之前的文章)
今天4/24我去看了The Jacket,感覺劇情還不錯,並沒有讓我失望,是我希望的緊湊劇情。
過程中,有些地方讓我思考了不少事情。男主角被迫接受治療,穿上了所謂的Jacket,把身體包的跟粽子一樣關在停屍格。男主角在未來的時空裡找上了主治的醫生,奚落責備他,主治大夫滿懷著抱歉對他說:"你們不是我期望來的病人啊!甚至是重刑犯。我也想幫助你們!"
這麼一說,我才開始思考,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犧牲一個人的人權?是這個人沒有行為能力的時候嗎?或是基本上這個人的行為已經危害別人的安全了?
關在停屍格中是一個很慘忍的手段,即使是要幫助精神病患降低暴戾的性格。
決定這麼作的醫生,心意是好的,手段卻不一定令人可以接受。他錯了,但是男主角對他說 "你這樣的治療方法害死的數名病人就會像我一樣冤魂不散的纏著你",這樣責難一個本意是好手段不對的醫生,適切嗎?這個問題就跟醫生把人醫死了,就被家屬灑冥紙一樣。醫生有時盡力了,但卻無法讓人滿意。
2005年4月25日 星期一
The Jacket 觀後感
發表於 凌晨2:58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